
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妨碍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执行逮捕令等罪名,在29日举行的上诉审判中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与一审不同,此次判决认定了“侵犯内阁成员戒严审议权”以及“指示向外国媒体发布虚假新闻稿”等罪名。这两项指控涉及两名在内阁成员中,虽在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前已收到会议通知但未能按时出席,以及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外媒的行为,导致刑期加重。由赵恩淑领导的特别调查团队此前曾要求判处十年监禁。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一部(主审法官尹成植)在针对前总统尹锡悦的职务妨碍等罪名举行的量刑听证会上宣布了这一裁决。去年1月,一审法院判处这位前总统五年监禁。
法院维持了对一审已定罪罪名的判决。其中,于去年1月调动总统安保处阻碍公调处逮捕令执行(构成职务妨碍罪)、制作并销毁事后戒严宣言文件(涉及伪造及滥用公文罪),以及指示删除军队指挥官加密通话记录(构成滥用职权罪)的认定,与一审判决一致。
相反,一审中部分被判无罪的“侵犯内阁成员的戒严审议权”(滥用职权罪)和“紧急戒严宣布后指示向外国媒体发布虚假新闻稿”(滥用职权罪)的指控,在上诉审判中被推翻并认定为有罪。
上诉法院裁定,前总统尹锡悦未在紧急戒严宣布前向七名内阁成员通报内阁会议召开情况,这构成滥用职权,与一审判决一致。法院还认定,两名收到通知但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其戒严审议权遭到了侵犯。特别调查团队主张,产业通商资源部和国土交通部长官在收到会议通知时,在时间上已无法实际按时出席内阁会议,从而侵犯了内阁成员的审议权。对此,法院表示:“通知是在这两名内阁成员无法实际出席的时间发出的,导致他们未能参会,这在通知程序中存在程序缺陷。”并补充道:“判定被告人滥用职权,侵犯了无法参会的内阁成员的审议权。”
关于制作并向外国媒体发布虚假新闻稿,声称“国会入口未被封锁”的罪名,也与一审不同,被认定为有罪。法院指出:“新闻稿仅突出或夸大了事件的积极方面,或使用了绝对化表述,引发了误解。”并补充道:“鉴于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这些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他们指使海外宣传秘书执行了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任务。”
当天,前总统尹锡悦身着深海军蓝色西装出庭。在庭审期间,他始终神情茫然地凝视前方,聆听判决陈述。即使是在法院宣布刑期比一审更长的七年监禁时,他仍保持静止不动,目光直视。宣判结束后,他望向法庭出口,随后与辩护律师握手告别,步出了法庭。
这一裁决是专门为审理前总统尹锡悦等人内乱案而设立的内乱专责审判庭作出的首份判决。今年2月,首尔高等法院根据《内乱、外患及叛乱犯罪特别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设立了两个内乱专责审判庭。






